cba联盟应向着职业体育联盟的目标发展,又要体现中国国情。
CBA联盟,其在大政方针方面,是要依靠体育总局篮管中心来进行管理操作的,而具体事物的处理,则是自行去应对承担的,它应当具备股份公司以及社会团体组织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存在形式。
联盟的主要收入方面,其一为第一冠名权,其二是第二转播权,其三属第三门票收入,其四乃其他收入 。
下属于加盟球队的主要收入,其一,是联盟所给予的分红,其二,源自门票所获取的收入,其三,为周边产品带来的收益,其四,乃球队冠名权产生的收入,其五,是其他项目所形成的收入 。
假设联盟收入里的冠名权,每年缴税后有一个亿,那么,其中的10%归c ba联盟,用作运营方面的费用,10%交给体育总局,当作国家体育建设发展用的资金,20%交付篮管中心,作为各级国家队保障该有的资金以及全国青训培养的补贴资金。60%平均分给各个参赛的队伍。

每年税后可达两亿的联盟收入里的电视转播权部分,若假设如此,其中10%会归属cba联盟用作运营费用,10%将留作联盟贮备金,而剩下的80%,会依据上一年cba联赛的排名来进行分配,每一个名次之间相差大概5% 。
联盟所获收入以及球队获取的收入之中的门票收入部分,每支球队在每一场比赛里经门票获得的收入,其中七成归于主场作战的队伍,两成归属于客场作战的队伍,剩下的一成归联盟所有。
球队收入之周边产品,10%归联盟,90%归球队
球队收入之球队冠名权及胸前广告,10%归联盟,90归球队
要是这般去进行分配,那么联盟会存有良好意愿,且球队也会怀有良好意愿,二者共同去维护好联赛的发展进程,在此基础上,球队的价值才能够逐步得到提升球迷网,联盟的价值同样如此才会逐步提升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