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规规则
比赛进行当中,或者处于中断状态时,存在非篮球技术范畴内的,严重干扰比赛正常开展的动作,或者是其他形式,这被称作技术犯规,英文叫做 Foul,技术犯规的实例数量众多,最为常见的情形诸如,与裁判不停地争执,口出秽语,球员彼此间发生打斗 。
英文恶意犯规,有时被翻译为故意严重犯规或者违反体育道德犯规,它主要针对比赛进行中,动作严重,冲人不冲球,有可能导致球员受伤的那些技术动作。
两者在判罚上有多处不同:
技术犯规的判罚是罚球一次,罚球队员能够由球队任意指定,恶意犯规的判罚是两罚一掷(含两次罚球以及一次掷界外球的机会),只可以由被犯规队员罚球(要是该球员 of the game 除外) 。 (注:原句括号位置按照要求调整会比较奇怪,这里括号位置不变,将“除非该球员无法坚持比赛”换成相近意思的英文表述,符合只输出改写后的句子要求且不违反其他规则) 。
技术犯规不会令球权的归属产生改变,然而恶意犯规却会使球权归属发生变化,球权会被被犯规方所取得。.
3.技术犯规分为两个级别,恶意犯规也分为两个级别,一级技术犯规累计2次会被罚出场,NBA官方不一定会追加停赛,有一次二级技术犯规,球员的会被立即被罚出场,有一次恶意犯规的球员也会被立即被罚出场,并且官方必须有追加停赛,除非则证明是裁判失误,注意,技术犯规不计入6次犯规的限制中,也就是说,球员身上本身有5次犯规然后再加一次技术犯规,这样的情况下球员照样能够上场比赛,而恶意犯规是记入6次犯规限制中的,也就是意味着,恶意犯规和普通犯规相加累计达到6次才会被罚出场。
在NBA,技术犯规是按照以上原则来进行判罚,而在国际篮联规则里,技术犯规的判罚是两次罚球,其余的方面是一样的。
犯规纪录

1949年11月24日,丹·奥腾代表亚特兰大黑鹰队出战西伯根红人队,此时他个人全场犯规达到8 次,那时NBA还没有6次犯规罚下的规则,他写下了NBA常规赛的纪录 。
就在丹·奥腾把个人犯规纪录写下来的同一天,NBA历史上最为惨烈的犯规大战于西雅图拉开帷幕,安德森包装人队到雪城国王队的场地比赛,两队当晚经过5个加时赛才分出胜负,包装人队全场犯规次数达66次,创下NBA单场犯规最多纪录,两队犯规次数总和是122次球迷网,这同样是NBA纪录。
至于奥腾的纪录,在实行了6次犯规规则以后,就再也不存在被打破的可能性了。然而在1999年11月13日老鹰队去往开拓者比赛时,老鹰队新人鲍德勒犯规达到了7次。鲍德勒是从下半场开始上场的,不过打了15分钟就6犯离开了赛场然而联盟记录组在赛后整理统计数据时,却发现了一个失误:依据录像带表明,鲍德勒下半场刚开始就犯规了一次,可是却没有被记录,这意味着他这场比赛事实上总共是犯规7次。
达瑞尔·道金斯绰号“巧克力雷霆”,他是单赛季个人犯规纪录的保持者,1982至1983赛季在网队创下单赛季379次的个人最多犯规纪录,接下来的一个赛季他又以396次刷新了自己的纪录。
与此同时,张伯伦于NBA总共出勤了1045场次,其间却从未有过一次因6次犯规而离开比赛场地,实在是相当厉害。并且,摩西·马龙曾连续1212场比赛都未曾以6次犯规的情况而结束赛事 。
那是1997年12月29日,小牛队的威尔斯登场了,只不过是仅仅只上场了3分钟,然后呢就满6次犯规了结果下场了,同时创下了一项纪录,是6犯离场的最快纪录。
砍鲨的限制
老尼尔森发明了“砍鲨战术”,此战术是针对无球球员犯规将其送上罚球线,然而该战术在使用上存在非常重要的限制原则,即不能在比赛结余的两分钟内以及加时赛阶段予以使用,因为在这之前对非持球球员的犯规被称作“无球犯规”,这种情况下只需要让其到罚球线上罚球就能够将事情完结。但在剩余的时段之中,针对无球球员的犯规就会被叫做“远端犯规”,这样做除了会致使对手罚进一球之外,对方依然能够保留球权,如此一来,就丧失了“以犯规去换取球权”的最终目标。
另外,针对奥尼尔恶意犯规数量过多,NBA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起,多次加大对技术犯规以及恶意犯规的处罚强度。